【课题申报】关于做好2026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花佳秋 审核人:杨娟发布者:花佳秋发布时间:2026-05-18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推动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 2026 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 3 年,拟设立 180 项左右,其中单列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 30 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 2 年,其中单列面向高校一线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本次申报除思政重大项目设置选题指南外(详见附件 1),不发布其他分学科选题指南,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拟选题,鼓励围绕重点研究方向开展研究(详见附件 2)。

二、申报资格

(一)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强化对青年人才的支持,本年度所有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其中,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专职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其中,思政专项申报人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成员,主要包括高校党委工作部门干部、共青团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已满 1 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 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 2023年1月1日以来,被终止或撤项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4. 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各类项目申报名额均应向一线教师、青年教师倾斜,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一)重大项目

1. 具有 6 个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博士学位授予点的高校限报12项,具有1—5个哲学社会科学博士学位授予点的高校限报10项;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硕士学位授予点的高校限报 6 项;其他普通本科高校限报4项,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限报2项。

2. 除上述限额外,各高校可申报思政重大项目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3. 40 周岁以下(198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人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各高校申报总数的 50%。

(二)一般项目

1. 各高校限报思政专项4项、其他一般项目6项。

2. 思政专项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各高校申报思政专项总数的50%。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请人于6月1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1份、《课题论证活页》5份、《申报一览表》1份)报送至图文信息中心31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社科中心邮箱gjs@ycpc.edu.cn,并命名为“高校哲社重大/一般+姓名+课题名称+申报书/活页”。

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思政重大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研究方向.doc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8.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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