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干部联村,一村一策”乡村振兴、服务园区企业、转变机关作风等决策部署,引导和组织社科工作者潜下身心深入基层研究更多实际问题,增强“为人民做学问”意识,服务基层、园区和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党政机关、智库、社科类社会组织、县(市、区)基层社科工作者,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一)美丽乡村建设之策: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统筹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
(二)促进产业发展之策: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区产业发展水平。
(三)完善社区治理之策: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红色镇村保护传承之策: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盐城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五)重点园区以及企业创新之策:推动技术转移、孵化初创企业、促进产业融合等,构建高效创新生态圈,助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
申报人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相关决策部署,选择确定方向,组成课题组开展专项研究,鼓励把市社科联挂钩联系点阜宁县罗桥镇沿边村作为调研样本开展深入研究,题目自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社科研究,具有进行决策咨询研究的素质和能力,并在决策咨询服务领域有较多成果。
2﹒申报人熟悉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有关情况和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党政机关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承担过省级以上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申报人须依托党政机关、驻盐高校及智库、事业单位、学术类社团组织等单位提出申报,依托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审核,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支持和配合项目管理,加强对课题研究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5﹒课题不接受个人申报,已在其它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允许重复申报。鼓励申报人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合作研究。
三、结项要求
1﹒结项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
2﹒课题研究和撰写要坚持系统性、学术性、科学性、实践性、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紧密联系盐城经济社会发展和样本单位实际,无知识产权争议。
3﹒最终成果为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6000字,并提交2000字决策咨询简报。评审结项后,发放证书。
4﹒盐城市社科联享有课题成果发布权和使用权,最终公开的研究成果名称不受立项课题名称字面局限。
5﹒结项评审不合格的,不予延期结项。
四、项目资助
结项经专家评审评选出一批优秀成果,总额不超过立项数三分之一的比例评审确定一批资助项目,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15项,其中重点项目给予每项1万元,一般项目给予每项5000元。项目经费在课题评审结项后拨付至申报单位。
五、申报安排
各申请人请于7月28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书》1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纸质报送至图文信息中心311办公室,填写时请仔细阅读相关事项,电子档材料(word版本)同步发送送至邮箱gjs@yctei.edu.cn,名称为“改进作风+姓名+学院(部门)+申报书、论证活页”。
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2025年7月11日